被告人张某系初中辍学的闲散未成年人(出生于2000年2月),自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5月17日期间,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恐吓、殴打、搜身等方式,先后在商州区某中学男生公寓、某学生租住房内、某网吧等地,采取言语威胁、搜身等方式,分别向多名在校中学生共计17次强行索要现金10元至100元不等(合计731.7元)、一部VIVO手机和部分衣物,赃款均已挥霍。
商洛市商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3个月。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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