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为构成“商业索贿”,数额超过6万构成犯罪
上述行为合法吗?记者咨询了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朱长江律师。
朱长江律师表示,“按照装修行业的惯例,进行装修工作是需要一定资质、并进行相应的行政许可备案的,一般是装修公司才有这个资质,个人是不具备这样的资质的,应该是由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组织装修技术工人实施装修工作。”朱长江律师说,“所谓的‘工长’就是包工头,装修公司把活儿转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去找相关的瓦工、油漆工等技术人员,去实施装修工作,等装修完后,包工头去和装修公司结算,再把装修费用分发给技术工人,包工头从中赚取一些差价。严格意义上讲,装修公司把活儿转包给包工头其实是一种违法转包的关系,是法律禁止的。”
“装修公司领导过生日、买鱼缸要工长赞助,如果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也可以理解,但是以不交钱就不给结工程款的形式,就是商业往来过程中的一种索贿行为,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当的,违背了正常的公平原则及交易习惯,数额如果超过6万元的话,就构成犯罪。”朱长江律师说。
那么,王梦遇到的情况数额较小,达不到犯罪的标准,应该怎么办?“违法转包后无故克扣承包方的工程款或索贿,当事人可以到装修行业协会投诉,要求相关的管理部门对装修公司进行一定的整改。”朱长江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