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莲湖法院执行法官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李某的相关线索后,火速赶往现场,对李某采取控制并成功扣押其名下车辆。
据悉,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莲湖法院办案人员通过对被执行人李某户籍地实地核实调查及网络查控反馈发现,李某名下有陕A牌照车辆一台,该车辆已采取查封措施,冻结的李某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不足百元,扣押这台查封车辆成为案件执行的突破口。
通过申请执行人黄某提供的联系电话,办案人员很快联系上了李某,但李某依然不愿出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办案人员通过阅卷发现,此案开庭时李某未到庭参加诉讼,判断其不熟悉莲湖法院实际位置。为打消李某内心惧怕司法拘留而不敢出面的疑虑,办案人员与黄某配合,从心理上稳住李某,并相约在法院附近的咖啡馆协商解决事宜。
6月24日,办案人员收到黄某发来的一条信息,信息内容显示“李某已出现,我们坐在靠窗位置”,办案人员协同法警火速前往现场,对李某采取控制并成功扣押其名下车辆。随后,在法院的强硬攻势下,李某意识到自身错误,并表示尽快筹钱主动履行义务。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田伊原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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