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不存在产权纠纷
因原始资料丢失仍在协调中
雷先生介绍,自己身体也不好,为此事已经跑了半年多,家里又用钱的地方多,实在耗不起,既然不是购房者的责任,那为何不能从便民的角度尽快拿出解决方案来。
随后,记者与雷先生来到咸阳市住建局,一位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介绍,此事的确并非购房人的责任,由于该栋楼是已入住十几年的老小区,土地原始文件原本保存在该局统建办,但该科室工作人员已变换过很多拨,始终找不到原始文件。目前与市自然资源局协调,由他们出具一份报告,该局分管领导签字后再上报给咸阳市政府办。
记者从该工作人员手中一份准备上报给咸阳市政府办的《关于县门巷33号楼不能正常交易的报告》看到,2002年该小区建成交付使用,并于同年取得房产证,33号楼所属地块来源清晰明确,不存在产权纠纷。2018年5月,因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升级,导致该栋楼无法落宗交易,需要重新提交相关资料原件。为了尽快解决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请市政府办协同自然资源局协调解决。
记者看到,该报告落款为咸阳市住建局,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未盖公章。对于何时能够解决,该工作人员表示,该报告经市住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盖章上报,他们将尽快办理,但具体时间不确定。随后,记者两次联系咸阳市住建局,截至发稿,此事仍无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