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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和平花园小区业主自管半年多 小区财务收入结余47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7-17 21:39:02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马虎振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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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志恒表示:“和平花园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属于项目规划时的强制配套设施,不论何种原因办理成商业属性的私有产权证,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该通过合法程序予以撤销。这种不当的行政行为给业委会履职带来了严重障碍,让业主们很难克服。关于住宅小区配套人防工程的所有权问题,个人认为应该明确归属国家,战时由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和平时期由全体业主管理、维护和使用,有业委会的由业委会负责管理,没有业委会的由街办代管,居委会协助,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和平时期的收益权归属全体业主,扣除管理、维护费用外,主要用于小区共有场地、共有设施设备的小修、中修和大修,也可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小区共有收益不足、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以及小区缺乏场地、设施、绿化等维护费用问题。这和《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并不矛盾。实际上,小区的最终投资者是每位业主,并不是开发商,因为人防工程属于小区配套建设,开发商把房子卖完了,其所有项目投资也就变成项目回报,商品交易也就完成。就像买车必然配套轮胎和方向盘一样,买车时的费用已经包含了轮胎和方向盘,不能说消费者买了车,以后每开一次车还要再交一次轮胎和方向盘的租用费。”

  华商记者 马虎振 实习生 井爽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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