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早7时,闫某某(男,现年48岁,持有A2型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号牌为陕DS0073号出租车从临履大桥南口由南向北行驶,被三原交警三中队执勤民警查获,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3.8mg/100ml,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随后,三原交警环线中队在南环路查获一辆陕DS0195号出租车,驾驶员:孟某,驾驶证号:6104221982******57,经民警询问,孟某前一晚喝酒宿醉,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62.1mg/100ml,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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