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
向开发商付清270余万元
留下了房子
“看到判决我们都傻眼了,如果按照这个执行,这么多年,到头来房子落不着,还要白白损失几十万,所以就找开发商和解。”陈先生提供了《执行和解协议书》,该协议书显示:经过友好平等协商,乙方于2019年5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2769663.88元,支付完毕后,甲方不再申请解除房屋合同强制执行,涉及房屋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陈先生表示,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付清了全部款项,只要求开发商把房子漏水的地方修缮好,并承担自2013年起因漏水不能出租房屋,导致七年少收租金168万元(按月租金2万元计算),并承担在此期间所有的物业费、停车费、取暖费等合计约16万元,再加上打官司产生的路费、餐费等共10万元,以上所有费用合计207万元。“但我们提出的这些要求,至今一个都没解决。”陈先生说。
>>物业
只负责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质
保期内家中修缮找开发商
8月8日,华商报记者来到海珀兰轩小区,见到陈先生及其妻子。“我儿子在榆林工作,这件事一直是我们老两口在忙活。”在陈先生家中,记者看到,厨房阳台靠近保姆间的房顶墙皮发黄并大面积泡起掉落,可以看到一个黑洞,铁架子裸露在外,地上都是掉下来的块状墙皮,卫生间屋顶上的边角也有发黄起皮现象。陈先生的妻子说:“冬季供暖时漏水更严重,水滴答滴答地往下流。”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客服负责人张先生表示:“按规定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我们公司是2017年才入住管理该小区的,只负责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养护和维修保养,业主家的设施不归我们维护,如需要维修,在质保期内可找开发商维修,过了质保期就得自己维修。”
“2017年我们进驻之后,第一时间和开发商进行了沟通,开发商多次安排人过来维修,但一直没有和陈先生家楼上的邻居协调好。”张先生称,“我们也去楼上看过,陈先生家漏水的地方正好是楼上的露台位置,露台的防水层坏了,没有进行封闭,要维修的话就得把地砖掀掉,重新铺上防水层,这些工作也是归开发商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