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4年租房至今,上个月才装修前一直是7台电脑,月平均电费500—600余元。商用电的单价约为1.2元,应该是正常值啊!”店铺的向老板说。
据店内工作人员提供的近几个月的电费收据,该店铺2019年7月共计电费782.9元,6月份484元,5月份479.9元。8月6日已经预交了298.9元的电费。
而更让向老板无法信服的是,他认为物业没有提供任何店铺“偷电”的证据。“8月11日下午,物业工作人员突然进入店内,撕掉电表封条,并以三项电表其中一项卡扣没扣上为由,直接断定店铺‘偷电’。”向先生说,“电表上的封条、卡扣上的封签都是物业工作人员封的,现在物业以卡扣未打开为由宣布我们‘偷电’,那我是否可认为这是物业工作人员的失责,‘偷电’这个锅我们不背。”
物业:先补交电费
对向老板的质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不愿正面回复,只是不断要求向老板先补交电费。“我又没偷电,我为啥要补交电费。”向老板一口咬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