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商报记者要求提供店铺偷电的证据时,一物业工作人员先出示了一张向老板店内电表一项卡扣上的照片。之后,又念了一段微信文字。但当华商报记者要求看时,被拒绝。
之后该工作人员又口述说:“从2015年3月至今累计购电29400余元。但因该店铺内三项电表其中一项卡扣未扣上,所以29400余元除以2,每项14700余元,店铺需补交14700余元的电费。”之后再不愿多作回应。
向老板还拨打了国家电网95598投诉,但工作人员回复因产权属于物业,供电部门也无法查询。
向老板则一再表示:“没有任何纸质票据我凭啥相信?若实在不行,我只能选择起诉了。”
华商记者 付启梦/文 陈团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