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未央区兴隆苑小区停车收费时,即使进去送人一分钟出来也要通过扫描二维码收取五元停车费,不交费车辆就出不来。不知是否合理?
随后,华商报记者将这一问题反映给了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后经未央区草滩街办调查核实,兴隆苑社区服务中心停车收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及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价服发【2012】128号文件执行。
依据《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九条,仅下列车辆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停车场(含道路停车)停放,不得收取费用:1.军队、武警部队车辆;2.执行公务的公检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运尸车、各种工程抢修车;3.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含道路)停车场(所),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所有车辆。
兴隆苑社区停车场属于地下停车场,并非露天(道路)停车场(所),兴隆苑社区服务中心停车收费并未违反陕西省相关禁止性规定。
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按次计算价格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属于一类停车场,每次5元辆/次。
经与物业公司沟通,该小区停车场下一步将及时调整收费方式,9月1日起将严格依照新修订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标准执行,对临时停放30分钟之内的车辆街道免收停车费。同时,草滩街道办将加强物业管理水平,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规范工作操作并使用文明用语,提高服务质量。华商报记者 杨平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