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一男子聂某炳阻碍交警执法,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被汉阴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当日上午,汉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安排部署,组织警力在城区北城街-仿古街交叉路口路段开展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集中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执勤交警在依法传唤涉嫌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未佩戴头盔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嫌疑人聂某炳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时,聂某炳态度蛮横、辱骂执勤民警、干扰执法,拒不服从执勤交警指令,并将执勤交警手部、腿部致伤。经汉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受案调查,聂某炳,男,34岁,系汉阴县城关镇人;其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目前,聂某炳被汉阴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于当日送汉滨区拘留所执行了拘留。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通讯员 罗传勇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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