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网民余某某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信息,称遭暴力侮辱强奸报案后有警察对其威胁。灞桥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核査案件真实情况及接处警过程。
经警方调查,余某某与金某某系婚外男女朋友关系。8月20日20时许,余某某邀请金某某为其过生日,另一男性朋友王某作陪,三人起就餐饮酒。吃完饭后,金某某开出租车将王某送回家后,在车上,金某某要求与余某某发生性关系,遭余拒绝,遂两人发生争执、厮打并互有受伤,余某下车后用砖块将车前挡风玻璃砸碎。次日(21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余某某在医院看病期间电话报警称遭人殴打,报案时其并未称“遭到暴力侮辱强奸”。8月21日12时左右,余某某与金某某二人共同前来派出所配合调查。约2个小时后,余某某突然表示遭到金某某“暴力侮辱强奸”。警方高度重视,随着继续开展深入地调查取证,发现事件与余某某陈述出入较大,便要求余某某真实陈述相关情况。警方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无法认定“暴力侮辱强奸″的事实存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随后,报案人余某某于25日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信息称遭侮辱暴力强奸并诬称遭到民警威胁。警方今日依法传唤余某某,余某某已表示认识到其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错误。公安机关将对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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