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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核定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9-10-18 17:30:42
[摘要]近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9〕22号),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核定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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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马锡五在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工作时期住过的窑洞。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位于延安龙湾山中段,与边区政府、边区大礼堂旧址隔河相望。旧址占地面积约3.5亩,共修复窑洞57孔,搜集文物资料1000余件,并建成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旧址先后被确定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省检察系统政治思想教育基地和全省监狱系统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延安大学、延安干部培训学院等院校将旧址作为教学点。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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