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向华商报反映,称咸阳秦都区乐育北路富锦佳苑小区4号楼高30层,一楼前面是草坪,两年来楼上高空抛物一直困扰着一楼业主。楼上不知哪户将瓶子、果核、纸屑等垃圾扔下,可保洁员却不负责草坪内卫生。
为此,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表示,2019年10月14日,乐育北路社区工作人员与富锦佳苑小区物业负责人一同前往4号楼了解情况:该楼前草坪内未发现有杂物垃圾等现象。物业部门通知保安对该楼层2层至32层住户进行入户通知禁止高空抛物,在小区楼幢内张贴《温馨提示》,呼吁小区居民不要高空抛物;并要求保安人员加强巡逻,发现此类现象及时制止,要求保洁人员及时打扫草坪内卫生。
10月15日,社区工作人员、富锦佳苑小区物业负责人与当事人一起在物业办商讨处理高空抛物现象的方法。经当事人同意后,社区工作人员与物业办工作人员一同入户,从2层至32层逐户告知禁止高空抛物。物业已将4号楼后面路段摄像头进行调整,尽量将楼层纳入监控范围内。华商报记者 杨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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