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销售方
一审判退一赔三共620万元
二审发回重审
白先生除了对交管部门提起诉讼外,他还认为商家西安广丰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销售欺诈,将在国内改装的车辆当做整车进口销售给他。
2018年,白先生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要求退还车辆并由商家进行三倍赔偿。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认为,商家给消费者出售前对车辆进行改装,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整车原装进口车辆,对此有陕西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为证,被告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予以认定。法院判决商家西安广丰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对消费者进行“退一赔三”总计620万元。
一审判决后,商家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8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长安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