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收买信用卡信息,是为了转移到境外。蓝田警方历时近半年,成功摧毁了以胡苏为首的“5.07”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犯罪集团。该案不仅被西安市公安局扫黑办认定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还被省厅扫黑办认定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2018年5月7日,蓝田公安局灞塬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35岁的西安籍男子王超等人向他人提供收买来的银行卡信息。经审查,其行为涉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2018年5月8日,警方立案对此进行侦查。
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胡苏、石威、王超、丁少奇、李洋洋、周雄、张广林等人,于2018年3月开始,从不特定的人员手里以每张300至900百元不等的价格收买银行卡等人员信息,石威、王超以每张900至1100元的价格从周雄、李洋洋、丁少奇、张广林等四人收买银行卡,然后邮寄给石威,石威用邮递的方式邮递给上线胡苏,胡苏以每套1600元的价钱进行收买,胡苏将这些银行卡转出境外,使用这些银行卡从事洗钱、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
在胡苏使用这些银行卡过程中,有的开户人员通过挂失补办银行卡的方式,将胡苏(或使用该银行卡的人)打进该卡内的钱取出,共涉及银行卡26张,涉及资金100多万元。后在胡苏的指示下,石威指示王超,王超指派李洋洋、丁少奇、周雄等人进行追款,在追款过程中该犯罪团伙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5月份初,王某挂卡取钱4.5余万元,犯罪嫌疑人王超先后两次指派丁少奇、周雄、李洋洋、等人在蓝田县新城村采取恐吓、威胁的方式向王某追款,第一次王某父亲在恐吓、威胁下将王某给母亲准备治疗癌症的2.5万元交给该团伙才算了事。后该4人又到王某家中采取恐吓、威胁的方式追款,王某母亲在该团伙的恐吓下病情反复,住院接受治疗。
2018年4月份下旬,卫某挂卡取钱2.4万元,犯罪嫌疑人王超指派丁少奇、李洋洋、周雄等人去找安康白河县卫书某收账,其三人找到卫家,见到其母亲,扬言如果不还钱,要收拾卫某,后在该团伙的威胁下,其母亲将卫某的电话给了他们,卫书涛还款2万元。
11月4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至蓝田县人民检察院。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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