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商洛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陆邦柱(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向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陆邦柱在担任商洛市商南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商洛市委秘书长、商洛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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