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认为,世纪金花作为购卡合同的售卡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证购卡方能够正常使用储值卡,若因售卡方单方原因导致储值卡无法正常使用,则售卡方构成单方违约,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售卡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商务部颁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售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应将储值卡内余额退还消费者。世纪金花设置高门槛以增加退卡难度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持卡人有权要求办理退卡。 华商报记者 田睿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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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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