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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击教练和会员训练时意外骨折 健身会馆支付部分医药费后失联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尤洁 2019-11-28 17:43:37
[摘要]工作中受伤骨折,石先生表示,他应该要告别他喜爱的这个行业了。


  工作中受伤骨折,石先生表示,他应该要告别他喜爱的这个行业了。

  23岁石先生是渭南人,是西安市金花南路诺伯曼健身会馆的一名拳课教练。8月14日上午11时,石先生在与会员进行对抗训练时,由于会员重心不稳摔倒在地,石先生也被拉倒,“当时左小腿的骨头明显出问题了,店长和会员赶紧送我去医院检查。”

  经西安市第九医院诊断,石先生髌骨脱位、韧带拉伤。8月15日,石先生前往西安市红会医院买支具,“医生看了我之前的诊断,说需要住院做手术。”11月28日上午,华商报记者通过石先生提供的西安市红会医院的诊断看到,石先生左膝关节后、前交叉韧带,以及左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需要做手术。

  石先生联系健身会馆,想要其负责医药费,“店长说没有给我买社保不能报销。后来经过协商,答应先支付一部分医药费,给了8万元。”石先生还说,他后续康复还需要7万元,并且因为受伤一段时间不能工作,估计也不能从事健身这个行业,他希望健身会馆对此负责,但却没得到答复。

  石先生向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但由于他与健身会馆签订的劳动合同还在公司,他随后又向碑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合同就没办法继续调查,11月26日,我向仲裁委交了相关资料,等待调查。”

  11月28日下午,记者多次联系诺伯曼健身会馆负责此事的西安区运营总监,电话均未接通。石先生说,他与家人也无法联系该名工作人员,“我们打电话不通,发消息没回复,打电话显示要么是号码注销要么是关机,我猜是把我们拉黑了,店长也说他在外地出差,不知道是不是在躲我?”

  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调查,调查结束后会给石先生进行答复。

  碑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石先生投诉,会进行下一步调查。

  华商报记者 尤洁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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