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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偷到朋友处留宿 离开时“顺手”偷走朋友的电动车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9-12-11 17:17:10
[摘要]犯罪嫌疑人郭某曾于2011年、2017年两次盗窃电动车,被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个月。目前,该男子已被雁塔警方刑事拘留。

  9月中旬一天,受害人苏先生报警称:自己停放在雁塔区某公寓车棚内的电动车被盗。接警后,公安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民警随即前往案发地进行现场勘查。据受害人苏先生回忆:事发当天,有一个朋友来自己的麻将馆聊天,后来还一块吃了饭,回来时已经是凌晨了,便将朋友安排在麻将馆的沙发上休息,自己就回家睡觉了。第二上午,当苏先生盗车棚去骑电动车时,发现电动车已不见踪影,随即报警。

  经过调查,受害人回忆的“朋友”苏某确实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即对其展开了侦查。

  三天后,民警经过布控将所谓的“苏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郭某(化名苏某)对其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通过进一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曾于2011年、2017年两次盗窃电动车,被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个月。目前,该男子已被雁塔警方刑事拘留。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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