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在查处酒驾行为时,抓获一名三次饮酒驾车人员。
经查, 费某龙,宝鸡扶风人,现年34岁。费某龙于去年先后两次饮酒驾车被西安交警查处,目前驾照已被吊销,此次属于驾照吊销期间再次饮酒驾车。
莲湖交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罚款3200元”的处罚。办案民警还对其从清算法律帐、责任帐、感情帐三个方面宣讲法律和危害,该费从内心深处意识到了自己的违法错误。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报社方正
上一篇:西安优胜派教育关门后承诺3个月退学费 5个月了还没兑现 下一篇:西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公开述职述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