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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管通报13起典型案例 有人手持液化气罐阻挠执法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婧 2019-12-19 18:00:08
[摘要] 12月19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垃圾分类及阻挠执法典型案例

12月19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垃圾分类及阻挠执法典型案例,本次通报包含6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未分类投放运输及7起阻挠执法案例。

>>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

自由自在小区随意投放生活垃圾被罚2万元

11月12日,央视曝光西安某小区随意投放生活垃圾一事。碑林区城管局经排查锁定了文艺南路49号自由自在小区,违法当事人为西安华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法队员前往现场调查,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对该物业处以2万元整罚款。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11月14日,违法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缴纳罚款。

长延居小区物业未监督垃圾分类被罚1000元

12月3日,雁塔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长延居小区管理责任人西安安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对现场拍照取证。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日,违法当事人收到《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并缴纳罚款。

奥斯卡熙地港影城未配分类垃圾桶被罚1000元

11月22日,经开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中发现西安奥斯卡熙地港国际影城有限公司未配备分类垃圾桶收集容器。经核查,该公司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对该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11月26日,违法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缴纳罚款。

物业未按规定运输生活垃圾被罚1万元

10月8日,航空基地城管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中发现西安永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清运车辆(其他垃圾)在清运华宇理想国小区运输生活垃圾时存在生活垃圾混装收集清运,同时存在清运车辆渗滤液滴漏现象。经核查,该物业公司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违法属实。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对该物业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10月9日,违法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糖果SOHO小区垃圾混投被罚1000元

11月12日,中央13套《朝闻天下》栏目曝光了糖果SOHO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存在混合投放、未按规定地点投放等问题,高新区城管局联合丈八街道及住建部门核查,小区存在生活垃圾宣传引导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垃圾混合投放的现象。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西安博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执法人员口头责令物业进行整改,第二日复查发现该小区仍未整改,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立案处置,对物业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1月15日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因违法情节严重,拟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元。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对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11月19日,违法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缴纳罚款。

浐灞半岛A11小区未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内罚

11月30日,浐灞生态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浐灞半岛A11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存在未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问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西安中新嘉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环岛路分公司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违法行为属实,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于12月3日进行立案,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对该物业罚款1000元。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12月5日,违法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阻挠行政执法案例

手持液化气罐阻挠执法获刑10个月

2018年3月9日,新城区城管局中山门执法中队接到西安市规划局新城分局关于万达广场步行街违法建设的认定函共有9处违法棚亭。至2018年6月大部分违法建设均自行拆除,但臻科学烤肉(厂)相对人均不露面配合,态度强硬,随后启动强拆程序。从2018年6月27日起,中山门执法中队对其下达多份法律文书,11月2日,违法建设申请人(骆某某)向西安市城市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2019年1月24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做出维持对被申请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4月8日新城区政府批复强制拆除。随后对该违法建设下达了《行政强制拆除公告》与《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 4月23日多部门组织对该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在拆除现场,当事人王某阻挠拆除工作,手持液化气罐(阀门打开状态)强行进入拆除现场。4月29日王某因涉嫌以防碍公务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新城分局刑事拘留,5月31日被新城检察院批准逮捕,10月29日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新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流动商贩阻挠执法被治安拘留

9月23日,新城区城管局长乐中路执法中队在春明路进行整治,发现一卖猕猴桃的流动商贩,执法人员上前欲将其劝离当事人并不理睬,在暂扣其经营车辆中,当事人一家挡住执法车辆,并当众口头辱骂执法人员,阻挠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僵持2小时后,执法人员报警。民警对其警告三次无果,遂将其带回派出所。9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商贩魏某某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女友韩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罚款200元。

长安三号西门通道商贩阻挠执法被刑拘

9月2日13点30分左右,碑林区长安路街道执法中队在长安三号西门通道巡查时,发现仍有部分商贩占道经营,在清理取缔过程中一售卖面食摊贩(周某某夫妻)拒不配合执法人员的劝离,仍然进行经营,在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占道经营工具进行暂扣过程中,该男性摊主拒绝配合。查扣过程中将一名执法队员手指抓伤出血,将一名执法队员脖子抓伤出血,将另一名执法人员手腕咬伤。该摊贩伤人后其妻子又颠倒是非声称城管打人,并煽动过往群众企图博取同情逃避处理。

执法人员报警。受伤执法人员被送至红会医院诊断治疗,经诊断一名队员“颈部软组织挫伤”,一名队员“右腕软组织损伤”,另外一名队员“左中指皮裂伤”。之前该商贩及其妻子、亲戚,曾多次阻挠执法,两次将其老母亲背至中队办公地点扰乱办公秩序。公安部门调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碑林公安分局于2019年9月3日下达拘留通知书,碑公(刑)拘通字【2019】840号)将周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非法清运渣土还阻挠执法两人被拘

3月1日晚9时许,灞桥区城管局红旗执法中队在东月路例行检查时发现多辆重型柴油货运车疑似非法清运建筑垃圾,随令其停车接受检查,对方拒不停车,冲卡逃逸。执法人员严厉警告后,查扣了一辆货运车。经查,其确实拉运的建筑垃圾,该车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证》,为非法拉运。在此期间,执法车辆遭到两辆小车强行超车阻拦,阻挠城管人员正常执法。红旗中队执法人员报警后,两轿车驾驶人韩某、李某被警方带走处理,由警方依法处以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社会车辆阻挠正常执法被行拘

3月13日凌晨5时10分左右,灞桥区城市管理局特检大队执法人员在灞桥区豁口十字巡查检查时,遭遇多辆小车将执法检查车辆围堵,导致数辆涉嫌违法清运建筑垃圾车辆逃逸。3月15日凌晨2时30分左右,灞桥区城市管理局特检大队执法人员在灞桥区豁口十字巡查检查时,又遇到7辆社会车辆将执法检查车辆围堵。其中一名社会人员下车用手拍打执法车辆玻璃并语言威胁执法人员,在向110报警后,阻挠执法车辆迅速离开。

以上两次恶意阻挠我局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情况均及时向灞桥派出所报案,并提供涉案车辆照片。2019年4月11日,公安灞桥分局给予涉案的张某行政拘留5日行政处罚。

违规运输渣土还撞损执法车辆闯关被刑拘

3月13日夜间,国际港务区城管局开展建筑垃圾清运联合检查工作。23时20分许,执法人员发现疑似违规运载建筑垃圾车辆由西往东快速行驶,示意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人员恶意将现场执法车辆撞损后闯关逃离。执法人员向辖区新筑派出所报案。公安部门三日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刑事拘留。目前,检察院已对当事人以妨碍公务罪提起公诉。

面包车倾倒装修垃圾打伤执法人员被刑拘

10月16日20时30分许,国际港务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至辖区高寨村窑厂通村路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正在倾倒装修垃圾。经调查,当事人为高寨村3组村民薛某,薛某不但不配合执法,且拔掉车钥匙后迅速逃离。大约10分钟后,薛某纠集七八名村民围堵现场执法人员,欲强行抢夺车辆逃逸。在扣押车辆过程中,薛某不但不配合,反而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并将执法人员头部打伤后,强行驾驶涉案面包车逃离现场。案发后,执法人员立即向辖区新筑派出所报警,民警调取相关证据后,于10月19日将嫌疑人薛某某刑事拘留,并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华商报记者 李婧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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