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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招财猫房产经营不善要崩盘 强行不认签订合同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谢涛 2019-12-25 06:17:45
[摘要]王女士以2300元 月的价格将房屋委托出租给西安招财猫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最近公司声称经营困难,要降价到1800元 月,否则就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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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在西安高新区香榭兰岛有一套40平方米的房屋。今年3月,她以2300元/月的价格将房屋委托出租给西安招财猫房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签了三年,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房租。可谁知,最近公司声称经营困难,要降价到1800元/月,否则就终止合同。

  房东:约定房租每月2300元,中介要降500元

  “今年3月,我和西安招财猫房产管理有限公司签了合同,以每月2300元的价格,接收了我的房子,合同为期三年。”王女士说,合同起初正常履行,每三个月中介都会将房租汇给她。“到了12月,中介突然告诉我,2300元每月接收的房子公司赔钱了,需要降价到每月1800元重签合同才行。如果我不同意的话,中介拒绝支付我上三个月的房租。”

  据了解,多位将房屋委托给上述公司的市民在12月均收到了要求降价的通知。不少有同样遭遇的房东说,“理由都是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可这合同已签了,总不能说降就降吧?”

  中介:迫于竞争,收价高于市场租价

  12月2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大都荟的西安招财猫房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一负责人说:“前一段时间,市场上几个大型中介公司炒盘,打算垄断房源把租房价格炒起来。他们用远高于市场租价的价格从房东手里收房,我们不跟着高价位收房,就没有房源,就没办法营运了。”

  “可谁知道,出租房市场价格炒不起来,反而是炒价的几个中介出问题了。我们现在是2300元从房东那里收房,却以1800元给房客出租,这样赔下去公司就得完蛋。”该负责人说,公司此次涉及200多套房源,“从公司运营角度讲,只能和房东协商降价。”

  律师:单方终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就此咨询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他认为,中介公司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赵良善认为:中介公司从房东处承租房屋,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双方因租金产生争议,可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中介公司选择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时,中介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的单方解约需承担两个月的租金,那么中介公司就需向房东支付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记者了解到,近期出现过一些因中介拒付房租,房东要求房屋内的房客搬离事件。赵良善提醒,房东切勿用过激方式驱赶房客。

  “房东与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由中介公司经营管理房屋,随之中介公司又与房客签订租赁合同,故房东与房客不存在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房东驱赶房客,对中介公司来讲,房东的行为表明房东在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房东需向中介公司支付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对房客来讲,房客与房东无合同关系,房东驱赶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需向房客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赵良善说,“此外,中介也会以房东过激行为无法履行合同为由终止合同,追究房东违约责任。本来自己有理变成没理。”

  “公民在权利受损时应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随着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实施,很多法院都推出速裁庭、诉前调解等程序,针对案情简单、争议额较小的案件,都能很快得到审理,法院的办案效率也在逐渐提高。所以,面对权利受损时,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赵良善说。 华商报记者 谢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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