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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江西一男子性侵11岁女孩 多次买零食引诱

社会新闻 南丰公安 2019-12-29 14:28:36
[摘要]12月17日,南丰警方接报案,何某(化名)11岁的女儿小丽(化名)遭受侵害被他人强奸。

  南丰公安微信公号消息,近日,南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缜密侦查、寻线追踪,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破获一起性侵幼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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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南丰警方接报案,何某(化名)11岁的女儿小丽(化名)遭受侵害被他人强奸。南丰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刑侦大队民警展开侦查取证工作。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摸排走访、人像比对等大量工作,侦查员锁定在南丰某工地务工的南城籍男子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抓捕工作迅速展开。12月20日,在南城警方的协助下,在南城某宾馆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彭某抓捕归案。经审讯,彭某对多次采取给零花钱、买零食等方式,引诱受害人并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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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要从生活中的各方面细节对孩子进行有关保护个人身体的教育,让孩子能够分辨那些打着"关系好"的旗号而实际实施性侵的行为。不能让孩子对性侵行为一无所知,尤其要告诫孩子尽量不要和别人独处一室,家长平时也要注意,尤其是送零食、玩具、零花钱的“熟人”,最好不要让孩子脱离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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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千万不能忽视,否则下一个被侵害的可能就是你家的孩子,也并不是只有小女孩或遭到侵害,小男孩被侵害的也不在少数,家长万不能因小失大,让孩子受到伤害。


来源:南丰公安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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