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春明(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春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陕西检察机关 渭南交通运输局 逮捕
上一篇: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助力更高质量交流合作——2019年陕西外事工作回眸 下一篇:临潼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杨晓飞获刑23年
大河奔涌万象新
专题|北京强降雨已累计因灾死亡44人、失踪失联9人
汇聚文明力量 唱响时代新风 | 2025陕西网络文明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