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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运政执法人员检查违法车辆被殴打 打人者已被判刑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0-03-02 10:42:05
[摘要]被告人王某、杨某对现场执法人员孙某等二人进行殴打,被告人邱某某使用暴力将另一名执法人员手持的执法记录仪打掉拿走。

  2019年11月14日晚,渭南大荔县运政执法人员孙某等四人驾驶制式交通执法车辆在羌白镇辖区巡查非法运输黄沙车辆时,发现一装有黄沙的车辆涉嫌改装,在扣押该车辆过程中,被告人杨某驾驶车辆阻碍运政执法人员;在运政执法人员检査违法车辆时,被告人王某、杨某对现场执法人员孙某等二人进行殴打,被告人邱某某使用暴力将另一名执法人员手持的执法记录仪打掉拿走。

  经鉴定,孙某之伤为轻微伤。

  案发后,三名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各自罪行。在审理过程中,三名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大荔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杨某、邱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三名被告人为达到抗拒执法的目的,共同实施阻碍执法之行为,系共同犯罪,作用相当,均为主犯,仅被告人邱某某之行为相对较轻,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邱某某具有前科,应酌定从重处罚。三名被告人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构成自首,可分别予以从轻处罚。三名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签署具结悔过书,审理过程中其家属又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三名被告人可分别予以从宽处罚。

  近日,一审判处三名被告人10个月至7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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