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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生女孩担心婆家对自己不好 将女婴丢弃致死被判4年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有谋 2020-03-04 07:09:58
[摘要]向家人隐瞒怀孕,直至孩子出生在洗手间;发现是女孩,22岁女子担心婆家重男轻女,以后对自己不好,也担心自己没举行婚礼就生下孩子影响名声,决定将孩子丢在小区。

  向家人隐瞒怀孕,直至孩子出生在洗手间;发现是女孩,22岁女子担心婆家重男轻女,以后对自己不好,也担心自己没举行婚礼就生下孩子影响名声,决定将孩子丢在小区……日前,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当事女子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的判决。

  向家人隐瞒怀孕

  直至将孩子生下

  小美(化名)生于1997年,中专文化,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昨日中午,小美的婆婆李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讲述了儿子郭某和儿媳小美恋爱结婚的经过。

  李女士一家最初生活在山东省桓台县,后来举家搬到了淄博市定居。郭某是李女士的独生子,性格内向,在淄博某科技公司上班。2017年前后,郭某与同一公司的小美相恋。

  “小美善良懂事,深受我们家人喜爱。”李女士介绍,由于儿子比小美大10岁,小美家人不同意两个孩子的婚事。2018年11月左右,小美瞒着父母从家里拿出了户口簿登记结婚。

  李女士介绍,2019年3月底的一天,民警来到她家,称有居民在小区西墙根发现一个死婴,经调查,警方怀疑是小美所生。听到这个消息,李女士一家起初都认为肯定搞错了。

  小美向警方供述,由于父母不同意,她和丈夫一直没有举办婚礼,怀孕的事也没有告诉丈夫和其他人。2019年3月24日晚,她在家喝了一杯凉酸奶,随后拉肚子,疼得很厉害。后来,丈夫向婆婆要来了止疼药让她服下。次日凌晨1时许,她感觉肚子又一阵阵疼痛,就跑到洗手间。她坐在马桶上,感觉是在大便,之后就昏过去。醒来后,看见马桶里有个婴儿,这时她才意识到是把孩子生下来了。她将婴儿抱起来冲洗干净,发现是个女孩。想到自己和丈夫老家重男轻女思想很严重,加之丈夫又是家里的独子,她担心婆家人以后对她不好;另外,她和丈夫没有举行婚礼,生孩子的事如果传出去,对自己和父母名声也不好,就决定不要这个孩子了。之后,小美把婴儿连同胎盘、脐带一起放到塑料袋里,又拿了一块白毛巾,一个红色脸盆,将婴儿放到里面出了单元门。中途发现婴儿蠕动,怕婴儿出声,她将毛巾的一小部分塞到婴儿嘴里,剩下的毛巾盖在婴儿身上。之后,又系上了塑料袋口。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最后她将塑料袋放在了小区一角,徘徊一段时间后返回家里。

  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检方建议判刑10至11年

  “结婚后,小美一直喜欢穿宽松的衣服,当时确实没往怀孕那方面想。”李女士介绍,她和儿子都不知道小美怀孕的事,事发当晚,她给小美止疼药后就睡着了。后来听到外面有动静,就起来了。发现小美端着脸盆从外面回来,她问小美大半夜出去做什么,小美说出去泼水了。她说家里又不是不能泼水。刚说完话,小美就晕了,她和儿子立即将小美送到医院。医生称,小美流产了,开了一些药让回家调理。第二天,小美就上班去了。

  2019年4月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小美被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同年6月25日,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以小美犯故意杀人罪向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小美用毛巾塞住孩子的嘴部,在明知孩子有可能窒息而死,被冻死、被饿死的情况下仍将女婴扔到小区西墙根下,导致女婴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法院对小美处以10至11年的有期徒刑。

  一审判4年二审维持原判

  2019年6月,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小美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较轻,且其丈夫、公婆均出具书面意见对其予以谅解,小美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2019年9月18日,淄博市高新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美有期徒刑4年。一审宣判后,小美提出上诉。

  3月3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小美的二审辩护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学辉介绍,在二审辩护中,他和翟玉博律师提出了“上诉人称‘婴儿哭和动’的口供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应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婴儿尸检报告没有给出死亡时间,无法确定具体死亡时间,不能排除小美弃婴之前婴儿已死亡的事实等辩护意见,希望二审法院作出公正客观的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经查,淄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在尸检过程中做肺浮扬试验,分析认为女婴出生后为活产,故上诉人所持上诉主张与事实不符,其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关于辩护人所提“上诉人称‘婴儿哭和动’的口供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应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的辩护意见,经查,上诉人小美在一审法庭审理过程中明确认可其供述未受诱供,其供述真实,现辩护供述系办案人员欺骗所得,无证据证实,法院不予采纳。

  2020年2月28日,淄博市中院以“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为由,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此,李女士说,家人将依法继续申诉。华商报记者陈有谋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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