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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后电费为何比以前还高?业主亟需细则出台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思存 2020-03-29 15:16:39
[摘要]小区业主就“停车位”、“公摊电费”、“物业服务合同”等问题展开讨论。其中“公摊电费”是与会代表反映最为强烈的一个问题。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小区‘电改’之后,电费核算比以前还要高,业主亟需公摊电费收取实施细则出台。”3月28日,由华商报组织的小区业委会主任视频会议上,很多业委会主任称,亟需公摊电费细则出台。

  3月28日上午,由华商报组织召开的小区业委会主任视频会议在西安召开,来自全省18个小区业委会主任及部分筹备组热心业主参加。小区业主就“停车位”、“公摊电费”、“物业服务合同”等问题展开讨论。其中“公摊电费”是与会代表反映最为强烈的一个问题。

  “现在小区业主们对于‘电改’之后,公摊电费收取反映很强烈。”西安一小区业委会主任刘先生介绍,“电改”本是国家惠民政策,但《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去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之后,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明确公摊耗能费、垃圾清运费、砸墙费等收费项目将彻底取消。但因有关实施细则未及时落地,导致现在小区业主与物业、业委会,物业与业委会之间摩擦越来越大。

  他介绍,该小区“电改”之前电费为0.63元/度,“电改”之后从国家电网买电为0.4983元/度,但还需要缴纳公摊电费。因职能部门并未给出公摊电费计算标准,哪些应该计入?那些应该物业承担?目前无法统一,现在物业公司给物业费中增加0.19元/每平方米费用,让很多业主物业难以接受。因为照此结算,公摊费用将会比原先电改之前0.63元/度的费用还要高。

  他表示,现在业委会面临很尴尬的局面,“电改”之后一方面要维护小区业主的权益,不能让物业公司随便涨价;另一方面,又要考虑物业公司运行,毕竟小区很多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转,还需要有人来工作。小区业主不能只考虑自家亮灯,而不考虑电梯、过道走廊、栅栏门等也要费电。但如何监督,用什么标准来监督,这些都需要实施细则尽快出台。

  刘先生的发言引起其他小区共鸣,大家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实施细则,让小区物业收费都在业主监督之下,让惠民工程实实在在起到惠民作用。

  在3月28日的视频会议上,也有小区建议,针对此前华商报曝光的9个小区存在开发商车位“缩水”,建议有关部门应该积极回应,给小区业主和社会答复。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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