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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陕西共查处饮酒驾驶4651起 其中醉酒驾驶1056起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20-04-15 15:23:26
[摘要]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共查处饮酒驾驶4651起,醉酒驾驶1056起,其中再次饮酒驾驶173起,现对醉酒驾驶酒精含量前100名和再次饮酒违法行为当事人和车辆进行曝光。

  近日,华商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共查处饮酒驾驶4651起,醉酒驾驶1056起,其中再次饮酒驾驶173起,现对醉酒驾驶酒精含量前100名和再次饮酒违法行为当事人和车辆进行曝光。

  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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