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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居民嫌弃楼上孩子太吵闹 买来“大杀器”进行反击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谢涛 2020-04-18 06:35:00
[摘要]住在楼下的偶尔会因为楼上的动静太大而烦恼。西安阎良区饱受楼上噪音干扰后,竟然买了“大杀器”震楼器对着自家天花板咚咚咚的反击,这下了把民警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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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在楼下的偶尔会因为楼上的动静太大而烦恼。西安阎良区饱受楼上噪音干扰后,竟然买了“大杀器”震楼器对着自家天花板咚咚咚的反击,这下了把民警弄来了。

  4月15日公安阎良分局蓝天路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党誉权在辖区开展入户走访向某小区物业了解情况时发现,某单元楼上的王某家的孩子经常在客厅蹦蹦跳跳,楼下居民嫌吵已经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经过数次沟通协调均没有效果,最近听说楼下为了“反击”楼上而专门购买了震楼器,因此两家人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了。得知这一情况后,社区民警党誉权立即对两户人家进行走访与调解。民警在楼下李某的家中确实发现了直立在客厅中央的震楼器,李某告诉民警:“楼上实在吵的让人难以忍受,说了多少次都没用,没办法就只能这样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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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在现场告知使用震楼器属于违法行为,予以收缴后,依法对业主进行警告。随后劝解业主:人常说“远亲不如近邻”,生活上多多体谅对方,不要将矛盾激化,闹到最后不可收拾。民警告知楼上住户要对孩子加以约束,对易产生较大声音的物品做除噪处理、在客厅增设加厚隔音海绵垫等,最终经过民警多次走访调解,两位住户的关系终于有所缓和,楼上王某也主动购买了加厚海绵垫铺在家里,两家的矛盾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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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震楼器违法吗?

  随意使用震楼设备,涉嫌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华商报记者 谢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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