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某伙同宋某、吴某、张某(均已判决)由河南驱车来到高陵,在高陵一小区门口寻找到一老太太,作为“目标”,由吴某下车与老太太搭讪,打听老太太是否认识神医,此时同案犯宋某假装路过并称认识神医,并要求老太太和他们一起去寻找神医。三人步行至另一小区门口时,等候在此的陈某(假扮神医孙子)假装和他们偶遇,并与同案犯宋某搭讪,宋某假装说起其亲戚让神医看病后身体好转,以骗取老太太信任,同时吴某央求陈某能不能让其神医爷爷帮自己父亲看病。陈某佯装给其神医爷爷“意识传书”,约十分钟后出来跟同案犯吴某说吴某父亲做了哪些缺德事,所以得了什么病,吴某随声附和,并称神医说的特别准。然后陈某对老太太说,神医说她儿子近期有灾难,轻则瘫痪,重则尸骨无存。老太太当场被吓住,并急切询问破解之策。陈某称其神医爷爷说,让神医开个光就能免灾,但需要用老太太家里的钱财相抵。然后宋某陪同老太太就近取了十万元现金及其他财物一并交到陈某手中。陈某交给老太太二十元钱,并借口苹果可保平安、梨可远离灾难,让老太太去买四个苹果和四个梨,将老太太支开后,吴某、宋某、张某及陈某驾车逃离。
四人以同样的方式在西安市鄠邑区、商洛市商州区作案两起,三次诈骗总金额17.1万元,数额巨大。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逄振亮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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