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法庭委托特邀调解员一次性调解了5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秦某在彬州市经营砖厂,从事红砖生产。2019年1月,秦某将该砖厂承包给无经营资质的杨某,承包期限为一年。2019年6月,杨某雇佣李某会、魏某民、李某羊、李某烈、魏某信5人从事砖厂相关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按日计算劳动报酬。2019年8月,经双方核算工资后,杨某为李某会等5人分别出具欠条一张。后5人多次索要工资未果,无奈将杨某及秦某起诉至彬州市人民法院。
法庭诉讼服务站在登记立案过程中,考虑到5案系同一法律关系,且原告均为农民,收入微薄,为减少当事人诉讼费负担,在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5案同时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为使案件顺利审结,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指导特邀调解员做好原、被告双方工作,后经特邀调解员耐心调解,被告秦某同意由其向5案原告支付工资,5案原告撤回了对被告杨某的起诉,并与被告秦某顺利达成调解协议,为防止后续产生纠纷,双方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叱干亚婷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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