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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诱骗至酒店敲诈勒索 未成年被判9年6个月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0-06-02 16:20:04
[摘要]6月1日下午,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宣判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涉恶犯罪团伙案件。

  6月1日下午,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宣判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涉恶犯罪团伙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万某甲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3000元,判处被告人岳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18000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9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9年3月,被告人万某甲和岳某纠集王某等6人,利用微信将被害人诱骗至西安市一些酒店、宾馆内,将门反锁后,持刀逼迫被害人说出微信支付密码,在被害人将钱款转至岳某账户后,才让其离开。

  同年3月24日,万某甲和岳某将被害人李某骗至酒店后,因仅向其索得700元,遂持刀威胁其拍裸照,后以裸照逼迫其卖淫,并要求将嫖资上交。

  在李某尚未卖淫时,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根据其供述,万某甲、万某乙、万某丙、岳某也纷纷落网。2019年4月3日,被告人范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甲、岳某等6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在西安市酒店、宾馆内多次实施犯罪活动,成员固定,分工明确,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方式多次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万某甲及岳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卖淫,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岳某在参与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有立功情节,应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潘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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