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岁杜老先生女儿去世,“我要办失独补助,准备好材料被告知只能年底交,如果是这样的政策,一等近一年很不合理。”杜先生说。对此,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街道卫健办说,新增人员常年申报,享受当年奖励扶助,须在上年5月至当年2月底前递交材料。
杜先生70多岁,家住西安市建国五巷,今年4月女儿去世,“我在办理失独补助时遇到一个问题,我把材料5月交到社区后,社区工作人员告诉我,不论独生子女是几月份去世的,失独补助每年12月至次年1月的这两个月里才能申报,次年6月开始发补助。哪怕独生子女是2月1日去世也不例外 ,到第二年才给补助。”杜先生说,他认为这个政策极不合理,这样很多人几乎一年都无法享受到补助,“这又不是一次性补助,早点晚点无所谓。失独补助属于日常补助,每月一发,应该随时受理随时补贴。这样才能发扬国家政策,对失独老人真正关怀。”
6月10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碑林区柏树林街道卫健办,工作人员称,根据陕人口发2012年19号文,新增人员常年申报,享受当年奖励扶助,须在上年5月至当年2月底前递交材料,当年2月至4月材料递交到上级部门,由上级确认。
“也就是说,当年3月、4月的材料,可在5月递交,补助次年享受。我们将材料收好后,递交到碑林区卫健局,补助由碑林区卫健局来发放。我们负责提供申请者的姓名、身份证号和个人账户。”该工作人员说,目前,补助发放由以前的全年一发放,改为了现在的半年一发放,打款到银行账号。60岁以上补助为每月1100元,70岁以上为每月1200元。
华商报记者 佘欣
编辑:报社方正
上一篇:电梯困人、触电之后、高温作业晕倒.......遇到这些突发状况该怎么办? 下一篇:好消息!西安至高陵要通地铁了 地铁10号线一期年内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