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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管通报垃圾投放违规案例 混合运输生活垃圾被罚1万元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李佳 2020-06-20 08:01:01
[摘要]6月19日上午,西安市城管局通报“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6起,其中混合运输生活垃圾被罚1万元整。

  6月19日上午,西安市城管局通报“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6起,其中混合运输生活垃圾被罚1万元整。

  案例一: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标识不规范

  2019年12月5日,未央区萧家南巷锦荟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上未设置分类标识。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人民币1000元整。

  案例二:

  混合运输生活垃圾被罚1万元

  1月21日,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心执法人员在巡查至雅荷紫金阳光小区时发现,西安某嵘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生活垃圾清运单位,违反规定混合运输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心执法人员在对违法事实调查清楚后经法制审核,于2月24日向违法单位西安某嵘环卫服务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处罚人民币1万元整。执法相对人放弃了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自觉履行缴纳罚款1万元整。

  案例三:

  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被罚1000元

  1月2日,西安某交通工程学院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分类,管理人未有效履行监督责任。

  1月8日,鄠邑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向违法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并自觉到银行缴纳罚款1000元整,该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四:

  生活垃圾投放宣传引导、监督管理不到位

  5月19日,高新区城管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辖区怡园路紫薇田园都市蔬菜早市生活垃圾投放宣传引导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2020年 5月25日,执法人员向市场管理方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相对人放弃了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自觉履行缴纳罚款1000元。

  案例五:

  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职责

  5月14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曲江新区支队执法队员巡查发现,曲江新区慈恩西路大悦城西安某感之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曲江新区分公司,未对该门店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履行有效监管。报经案审部门审核,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执法相对人自愿接受处罚并自觉履行缴纳了罚款。

  案例六:

  生活垃圾运输车密闭不严 污水渗漏

  4月28日,网友反映“凤城二路与文景路十字东北角市场门口,车牌号为陕AW1009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存在沿途滴撒,滴漏污水”。依据线索,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经调查,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存在密闭不严、遗漏污水的违法行为。执法人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对该车辆所属的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当事人表示接受处罚,会立即整改。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3月9日开始至6月15日,西安市城管执法队员针对“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投入执法人员75238人(次),开展执法检查33020人(次),检查分类投放阶段居住小区、物业15184个(次),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3137个(次),大型商场、学校、医院3133个(次),其它单位10141个(次);收集运输阶段,检查收集运输企业508个(次);末端处置阶段,检查末端处置企业135个(次);教育劝阻相对人数13705人(次),督促整改6012人(次),执法案件数量38件(起),结案37件(起),行政处罚金额7.13万元。本报记者 李佳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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