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和马某在临潼某小区上下楼居住。2018年11月1日,常年在外的马某回到家中,打开房门的一瞬,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只见屋内一片狼藉,墙皮大片脱落、家具发霉,腐臭气味扑面而来,似遭大水。
震惊之余的马某赶紧寻找漏水原因,才发现问题出在楼上,便急忙上楼讨要说法,敲门许久无人应答。找物业,得知楼上邻居董某也常年不在家,物业工作人员先关闭了二楼的水闸,联系董某说明情况。
董某回来后,双方经物业工作人员多次协商善后事宜未果,马某便诉至临潼法院要求董某赔偿房屋漏水损失73000元。
临潼法院斜口法庭受理此案后,副庭长陈双红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赔偿事宜,因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案件陷入僵局,考虑到该案如进行司法鉴定要产生高昂的鉴定费用,也会耗费时日,更重要的是会让这对邻居变成冤家对头。法官便邀请人民陪审员胡振民参与调解案件,并共同到案发现场实地勘查房屋受损情况。胡振民基层工作经验丰富,通过耐心说服双方要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并对房屋受损原因及价值进行了仔细的分析核算。
最终在承办人、人民陪审员、物业工作人员的多方调解下,董某同意一次性支付马某房屋损失16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马某也表示谅解和同意,一场可能会耗时费力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惠五七 王明星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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