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15时许,华阴市公安局玉泉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称华山镇华山高中西100米处路边一辆轿车被人点燃,要求出警。
接警后,玉泉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经询问受害人李某,称今天凌晨一时许接对面邻居电话,发现停放在家门口的小轿车着火,拨打119报警将火扑灭,自己以为是天热汽车线路老化,引起车辆自燃,报保险公司勘验时被告知系人为纵火,随即报警。其车辆及房屋等损失价值五十余万元。接警后王峰所长立即将案情向主管刑侦工作的温潇泊副局长及刑侦大队张涛队长汇报。温潇泊副局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刑侦警力和派出所民警对案发现场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并调取沿路监控,经研判华山镇南洞村李某某(男,15岁,华阴市华山镇南洞村人)有重大嫌疑。
当日17时许,民警在李某某家中将其抓获,经讯问,嫌疑人李某某与受害人系堂兄弟关系,因受害人对嫌疑人进行管教批评,嫌疑人李某某怀恨在心,为泄私愤,发案当天李某某饮酒后将路边横幅撕下点燃后放在受害人车下,导致车辆及房屋被焚毁。李某某对纵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沈斌)
来源:渭南青年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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