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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咸阳汉中等4地就医购药 西安市参保人员可刷社保卡

要闻 西安晚报 2020-07-15 07:44:00
[摘要]记者了解到,目前,陕西省内职工和城镇(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省各统筹区均已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其中,参保人员对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有疑问时,可咨询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本报讯 (记者 王江黎) 7月14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即日起西安市参保人员在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安康市、汉中市4地直接使用社保卡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进一步为我市参保群众省内异地就医带来极大便利。

  据悉,杨凌示范区开通门诊业务医疗机构含杨凌示范医院、杨凌安宁医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等12家,开通门诊业务药店含杨凌保康大药店、杨凌华仁堂大药房等8家;汉中市开通医疗机构含汉中市人民医院、陕西省洋县医院等22家;安康市开通医疗机构含安康市中心医院、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职工医院等5家,开通门诊业务药店含金州大药房、振兴平价大药房等14家;咸阳市开通门诊业务医疗机构含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6家。

  记者了解到,目前,陕西省内职工和城镇(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省各统筹区均已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跨省含陕西在内的17个省份、62个统筹地区作为试点地区已陆续开通线上备案服务。试点地区参保人可以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在微信中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按照提示自助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办理入院时,参保人员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出院时,应当仔细审核住院费用清单,确认住院费用,并由医院将住院费用信息经省级或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传输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计算报销费用。参保人员只需与所住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出院,真正方便患者解决异地就医过程中的垫资和跑腿报销问题。其中,参保人员对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有疑问时,可咨询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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