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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非法占地 西安长安区水磨村37人涉黑案开庭

西安新闻 西安晚报 作者:刘晓云 2020-07-16 07:05:00
[摘要]7月15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对长安区韦曲街办水磨村高建民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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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记者 刘晓云 摄

  7月15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对长安区韦曲街办水磨村高建民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件涉及犯罪事实30宗、违法事实3宗,案情复杂,影响巨大,系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之一。

  培养亲信操纵选举

  村党支书长期把持基层政权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被告人高建民担任西安市长安区水磨村党支部书记后,通过培养亲信担任村主任和村“两委”成员,违规发展亲信入党等手段,进而操纵基层组织换届选举,长期占据村党支部书记职位,逐步把持水磨村基层政权。

  2001年至案发,被告人高建民通过违规使用“流动票箱”“内定候选人”等手段操纵基层组织换届选举,获选后长期把持长安区韦曲街办水磨村党支部书记的职位。为牟取暴利确立强势地位,高建民依托水磨村党支部书记身份,以亲戚、亲信为纽带,组织骨干成员高某宁等人,纠集高某等众人在水磨村及周边地区大肆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虚开发票、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

  其中,2005年6月,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被告人高建民让与其有经济往来的组织成员高某宁具体组织施工,被告人高某宁在施工过程中因征地赔偿与阻挡其施工的被害人高某某等人发生争执,高某宁等人无视高某某的正当要求对其实施殴打。事后,高某宁等人又对前往高某家要求赔偿的高某某等人再次进行殴打,致2名被害人轻伤一级、3名被害人轻伤二级、3名被害人轻微伤,确立了其在水磨村及其周边地区的强势地位,通过该事件形成了以被告人高建民为首、结构稳定、人数较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贿赂国家工作人员

  实施多项非法犯罪活动

  被告人高建民利用把持的基层政权和职位权力,领导、管理组织成员,对违背其意志的成员动辄斥骂,要求组织成员服从。同时,通过发放工资、报酬、让组织成员非法占用农用地及参与管理部分工程予以牟利,对组织成员的地面附着物违规超限赔偿等方式笼络人心,从而实现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和控制。

  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被告人高建民用金钱腐蚀贿赂国家工作人员,让其充当“保护伞”。高建民通过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方式,帮助组织成员逃避法律惩罚或获取其他非法经济利益。

  被告人高建民依托水磨村党支部书记身份,领导、纵容、支持组织成员实施或者亲自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土地、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水磨村及周边地区的工程建设中,采用阻挡施工、强迫交易、扣押车辆等方式,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迫使被害人以“罚款”“占地赔偿款”等名义支付不合理费用,或者强行承揽土方、绿化工程给组织成员。将犯罪所得用于发放组织成员工资、报酬、旅游费用、购买工程车辆、为组织成员提供“善后”费用以及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维系了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壮大了组织的经济实力。

  被告人16项罪名

  涉30宗犯罪3宗违法

  被告人高建民以亲戚、亲信关系和金钱笼络为手段,扶植亲戚亲信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村民小组组长等重要职务,在被告人高某宁因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判处刑事处罚后,仍让其担任水磨村村委会干部。

  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严重侵蚀了基层政权。该组织多次采用暴力、威胁、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阻挡施工、强揽工程,垄断了当地建筑领域的土方、绿化等工程,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当地营商投资环境;该组织欺压群众、随意殴打他人,致多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部分受害群众慑于该组织势力不敢报案,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建议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6项罪名对被告人高某民及其他36名被告人涉及的30宗犯罪事实与3宗违法事实予以追究。

  该案预计庭审持续7天,之后将择日进行宣判。

  记者 刘晓云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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