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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典型摩托车交通事故被曝光 西安交警这6个提醒请牢记心里

西安新闻 西安晚报 作者:袁玥 2020-07-17 07:17:24
[摘要]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减量控大”工作安排,大队通过认真分析研判,挑选出5起典型摩托车交通事故予以公示,并发出6个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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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某驾驶摩托追尾小型汽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负全责。 警方供图

  西安摩托车“解禁”以来,街头的摩托车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摩托车出行虽然灵活快捷,但发生交通事故时极易造成人身伤害。西安交警雁塔大队统计,6月1日至7月15日45天内,雁塔大队辖区发生涉摩托车交通事故24起,伤14人。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减量控大”工作安排,大队通过认真分析研判,挑选出5起典型摩托车交通事故予以公示,并发出6个提醒。希望广大摩托车驾驶员能够从中受益,严守交管,安全文明驾驶。

  被“追尾”也要承担事故责任

  6月14日凌晨,侯某驾驶一辆小型新能源车,沿朱雀大街由南向北行驶时,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摩托车,张某摩托车又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代某驾驶的小型汽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及摩托车乘客夏某受伤(均佩戴安全头盔),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侯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一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之规定,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代某、夏某无责任。

  未保持安全距离 追尾负全责

  7月6日21时10分,韩某驾驶摩托车沿吉祥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永松路十字时,与前方同车道高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碰撞,致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摩托车驾驶员韩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高某无责任。

  路口未依次通行负同等责任

  7月9日23时40分,文某驾驶小型汽车沿朱雀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青松路十字左转时,与赵某驾驶的由北向南行驶的摩托车碰撞,致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文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之规定,负同等责任;摩托车驾驶员赵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之规定,负同等责任。

  变更车道影响直行负全责

  6月14日13时57分,王某驾驶摩托车在永松路与吉祥路十字东南变更车道时与雷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

  摩托车驾驶员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之规定,负全部责任;雷某无责任。

  骑行不守交法 被撞伤还担责

  6月29日14时50分,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长安南路由北向南行驶变更车道时,与左侧同方向行驶的傅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傅某摔倒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2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以及第44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傅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之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践行6个提醒 安全驾驶摩托车

  1.配齐安全防护装备。摩托车被称为“肉包铁”不是没有道理。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摩托车就是妥妥的“弱势群体”,轻则车辆倒地受损,重则驾驶员遍体鳞伤。由此可以看出,驾驶摩托车安全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防护装备必不可少。

  2.靠右侧车道行驶。上述交通事故中,摩托车明明被追尾、被别车、被摔伤,可最终还是要承担一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原因就是摩托车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之规定。所以,摩友们不想“躺枪”就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要遵守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的规定。

  3.进出路口、变道时注意观察。摩托车相比汽车,体积较小,高度较低,在机动车道行驶时相对汽车不容易观察,如靠近车辆行驶很容易进入汽车驾驶员视野盲区引发交通事故。所以,在进出路口、变更车道时一定确认安全后才能操作车辆;跟车时注意保持车速和跟车距离,以免前方突发紧急情况,刹车不及发生碰撞或全力刹车引发侧滑、前倾,造成车辆受损和人身伤害。

  4.注意路面情况。遇到湿滑路面,保持车身稳定,车速不宜过快,前后刹车同时慢慢制动,保持较低匀速,避免紧急刹车;路面上有小石子等杂物时,离前车远一点,否则汽车从上边行驶过去的时候,也许会使路上障碍物飞起,从而伤人,在宽阔的道路上,进行高速行驶的时候,随时准备刹车,有可能路面上会有小动物或者大块石头等出现,不能因为没有车辆就掉以轻心。

  5.正确使用刹车。载人时,前轮后轮重量分配会发生变化,刹车时间也会变长,应该多用后刹车;遇到紧急情况,踩后刹车容易发生侧滑,这个时候不能松开刹车,如果忽然松开刹车,后轮重新有了动力,会导致高抛摔车,侧滑后车身会自己稳定下来。

  6.做好安全性能检查。不得私自改装车辆。日常出门时仔细整车情况,如胎压,油量,冷却液量等等,载有重物应该增加胎压。同时,要按照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验并购买交强险。               记者 袁玥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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