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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花钱办保障房没办成 说好退款公司却跑了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佘欣 2020-07-17 17:53:11
[摘要] 花3万元办保障房,房子没办成钱也退不了,公司还失联。去法院起诉,法院裁定书称可能存在犯罪嫌疑驳回起诉。大明宫派出所办案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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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3万元办保障房,房子没办成钱也退不了,公司还失联。去法院起诉,法院裁定书称可能存在犯罪嫌疑驳回起诉。大明宫派出所办案民警称,目前已有数十人报案。

  受害者:花数万元办保障房,房子没办来钱也没了

  2019年6月15日,邢先生通过陕西互赢聚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办理保障房,“我申请了购房资格,但因为我当时工作上有事不在西安,顾不上跑这些事,所以通过朋友介绍,跟互赢聚兴公司签了房产咨询服务协议,办理限价商品房,也就是保障房,我交了3万元。约定6个月内他们给我提供一套房源,合同到去年12月到期。”邢先生说,这家公司其实就是虚构自己有办理保障房的能力,以此来忽悠人,直到他合同到期,对方都没有提供房源。

  保障房一直办不下来,于是邢先生提出退款,“但他们说钱退不了,建议我重签一份合同,延长约期,我没有同意。”邢先生说,2019年12月25日,协议到期后,双方就签了合同终止协议,约定1至15个工作日内退钱。今年1月20日,他再次找到陕西互赢聚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跟该公司经过协商口头约定,一个月内退还3万元。然而,时间到了之后还是没有退款,今年4月10日,邢先生再次去沟通此事,对方说资金链紧张,无法一次性退款,只能在90天内分批退款。4月15日,邢先生再去未央区玄武路凯玄大厦找这家公司时,发现已经人去楼空。

  邢先生说,像他一样的有上百名受害者,大家组建了微信维权群,今年4月已向大明宫派出所报案。“警方说这属于经济纠纷,建议起诉,所以我就起诉了这家公司。”邢先生说,7月2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发出民事裁定书,称这家公司可能有犯罪嫌疑驳回起诉,所以他又向大明宫派出所报案了,截至目前依旧没有结果,既没有退款也没有立案,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追回损失。

  法院:可能存在犯罪嫌疑 警方:数十人报案 案件办理中

  7月17日,华商报记者在邢先生提供的民事裁定书(2020)陕0112民初10218号上看到,原告邢先生,被告为陕西互赢聚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苟某。2019年6月25日,被告虚构自己有“内部途径”能够获取西安市保障性限价商品房内部名额,可代办西安市保障性限价商品房事实,与原告签订《房产询务协议》、《授权委托书》及《附加协议》等一系列协议,骗取原告向其支付30000元。原告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属于本人向社区委员会提交个人资料,经审核后所得。2019年12月25日合同到期后,被告多次以各种不合理的措辞推脱,严重违约。2019年1月,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打击违法代办保障性住房的公告》,原告才知被欺诈,多次向被告要求退款遭推脱。被告后与原告签署退款协议,但约定的两次退款期限,被告都严重违约。第三次退款协议,被告以退款4000元为由,原告不得己签署,被告强制在协议上面写上90个工作日亦非原告本人意愿。经审理认为,该案不属经济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结合本案现有证据及当事人陈述,本案被告陕西互赢聚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犯罪嫌疑,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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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记者联系陕西互赢聚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苟某,电话无人接听,拨打协议上的公司座机029-89575339,提示欠费停机。

  7月1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大明宫派出所负责该案的办案民警贾警官。他说,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目前在大明宫派出所报案的有几十人,陆续不断有人报案,但还有一部分人在其他地方报案,所以涉及的具体人数目前还无法统计。

  华商报记者 佘欣 实习生 柳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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