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按照《关于集体申请租赁型保障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住保办发〔2017〕9号)文件精神,为解决西北妇女儿童医院一线职工的住房困难申请,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曲江乐居公共租赁住房3号楼和12号楼整体租赁给西北妇女儿童医院。
经查: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职工何武斌、 李红,分别从单位申请到曲江乐居12号楼1104号和3号楼0105号住房后,通过21世纪不动产向外出租,严重违反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规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严厉打击违规出租行为,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率,现公告如下:
一、责成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收回违规出租的住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取消何武斌和 李红住房保障资格,列入信用档案,今后不得再次申请我市各类住房保障;
三、对西北妇女儿童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西北妇女儿童医院严格执行《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市房发〔2014〕146号)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杜绝违规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即日开始对所有已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进行全面清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如有违规出租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3日
编辑:钟梦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