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熟人就能将手机放心交给他人吗?近日,三原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修改被害人支付宝密码后,将被害人支付宝余额全部转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被告人党某趁在给被害人张某手机下载软件之时,获取其支付宝修改密码的验证码。随即被告人党某在自己手机上修改了张某支付宝登录密码。1月3日,被告人党某登录张某支付宝账户,分三次将1500元、100元、100元共计1700元转入其朋友王某支付宝账户。1月11日,被告人党某又趁张某来其家中闲聊之机,再次用自己手机登录张某支付宝,并对张某扫脸,将张某支付宝余额 31781.03元全部转入王某支付宝中。王某支付宝账户系被告人党某在此前代张某申请注册,并由其一直使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银行账户资金33481.0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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