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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道损坏钢筋裸露 宝鸡8岁女孩左脚被刺穿

宝鸡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刘杰 2020-08-23 07:08:29
[摘要]8月20日14时49分,扶风县西府古镇发生了惊险一幕。一名8岁女孩被街道排水管道裸露在外的钢筋刺穿左脚。

  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刘杰)8月20日14时49分,扶风县西府古镇发生了惊险一幕。一名8岁女孩被街道排水管道裸露在外的钢筋刺穿左脚。

  扶风县南大街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后,6名消防人员3分钟后到达现场,决定用小型剪切钳将钢筋剪断,操作的过程中,一名消防员紧紧抱住孩子。钢筋剪断后,将孩子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据了解,当时孩子玩耍时,脚不小心踩到已经损坏的下水道水泥板,裸露的钢筋直接穿透塑料凉胶鞋,穿刺过了脚面。孩子已于当日下午转院至西安继续医治。

  8月22日下午,宝鸡市民服务专线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此情况及时转给扶风县政府办及涉及单位进行处理回复。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排水管道裸露在外的钢筋刺穿8岁女孩的左脚,排水管道的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排水管道管理方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如果是因排水管道的施工方未尽到注意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3条规定:“从事地下挖掘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排水管道的施工方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在排水管道的管理方承担责任后,排水管道的管理方可向排水管道的施工方追偿。

  当然,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8岁女孩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可减轻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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