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正风肃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宜川县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英旺乡啊道行政村杜河沟村党员胡建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问题。
2020年4月,胡建军在自己果园周边树林内下设猎夹准备猎捕野兔。5月27日中午,胡建军发现疑似野獾的野生动物被猎夹夹住,后经延安市野生动物保护站鉴定,胡建军捕获的野生动物为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脊椎动物狗獾。
2020年7月3日,宜川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胡建军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一年。2020年7月30,胡建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宜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驾驶员牛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牛强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应模范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却在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再次从事营利性活动,且在从事营利性活动过程中,违法签定土地转让协议致使南街二组集体土地流失,引起群众多次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2020年7月28日,牛强受到开除处分。
3、丹州街道办西街行政村三组组长、兼任丹州街道办西街行政村村委会委员(兼)强彦祥危险驾驶问题。
2019年12月12日15时许,强彦祥在喝了两瓶啤酒的情况下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通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强彦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过强制报废期限的二轮摩托车,经鉴定强彦祥案发时血醇浓度为130.28mg/100ml。强彦祥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2020年7月9日,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法院判强彦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0年8月20日,强彦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交里乡太泉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张学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张学智身为中共党员、基层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律意识淡漠,多次违犯党的纪律。在太泉移民新村申报建设过程中,利用职权以他人名义骗取国家移民搬迁补助款,数额较大,涉嫌犯贪污罪,因其行为发生在2011年已过追诉期,不再追诉。2020年8月20日,张学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及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县纪委监委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威慑,坚决防止反弹。
HE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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