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长达8年的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早已剑拔弩张的地步。阎良法院注重协调,倾情化解,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王某、黄某握手言和。8月26日下午,被告黄某当场返还了所有借款,原告王某提出撤诉,诉讼得到圆满化解。
2010年,王某与黄某因共同经营煤炭生意相识相知,结下深厚友谊。2012年,黄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好友王某借款2万元,双方在借据中约定:借款月利息为1.5%,自2013年1月1日起每月归还300元。到了约定还款时间,黄某远遁外地,王某多次电话催讨和上门要帐,黄某不是以没钱为由拒绝返还欠款,就是闭门不见。到了2020年,王某想想自己苦苦追债近八年时间,一分钱也没要到,忍无可忍的王某顾不上朋友情面,一纸诉状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支付借款本金2万及逾期利息。
承办法官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是昔日好友,因借款问题才导致关系僵化,决定全力调解此案,确保双方以和为贵,案结事了。通过法官从法理、人情、朋友等方面入情入理的做工作,黄某态度终于得到转变,当庭归还王某欠款2万元,王某撤诉。
法官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对“借钱是兄弟,还钱成仇人”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些欠债者为不还钱,用不接电话、玩失踪、不到庭应诉、威胁断绝关系等招数久拖不还;还有一些讨债者为达到目的,索债欠债者妻儿、父母,打架互殴,甚至不惜触犯刑法,这些都是不可取的。不论是借钱还是出借,都要“手续”齐全,借条、转款证明、身份证明等证据必不可少,产生纠纷可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防止借钱变给钱!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马笑啸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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