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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警整治摩的非法载客 被罚摩的司机都是“老面孔”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李佳 葛兰 2020-09-02 07:29:36
[摘要]民警依据《西安市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若干规定》,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扣押,并开具了暂扣车辆的强制措施凭证。

  着急出门花8元坐摩的,乘客被罚20元;心怀侥幸继续非法载客,摩的被扣司机要挨罚……昨日,《西安市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若干规定》正式实施第一天,本报记者跟随交警走上街头,用镜头记录查处摩的非法载客执法情况。

  A  着急出门乘摩的被罚 乘客直呼“太不值了!”

  9月1日是新规施行首日,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公安灞桥分局、灞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灞桥区交通局组成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小组,对黑摩的进行查处,记者随警采访,实地了解新规施行首日的查处情况。

  上午10时许,纺织城东街上,整治工作组对一辆红色三轮摩的进行拦截检查,车内乘坐有一名男性乘客,驾驶员陶某某承认其确实在进行载客“拉活”。民警依据《西安市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若干规定》,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扣押,并开具了暂扣车辆的强制措施凭证。

  陶某某承认跑摩的挣个零花钱,当民警告知其将面临500元到2000元的罚款后,陶某某说:“没想到真的要罚这么多。”

  乘坐陶某某三轮摩的的市民刘先生被交警拦下后,他主动承认:“从鹿塬街到纺北路,司机要8元钱。乘摩的不安全,但确实是因为有急事出门,忘了戴口罩,无法乘坐公交车,也没等到出租车,才拦下了这辆摩的。”

  交警对刘先生批评教育的同时开具了处罚决定书,并按照规定对乘客也进行了20元的处罚。对此,刘先生直呼“太不值了!”随后,民警向其发放宣讲了《规定》双面单页,进一步进行了宣讲解读,要求司机、乘车人安全文明出行,刘先生也表示,以后再着急,也要考虑安全,不再乘坐非法载客车辆。

  9月1日上午,结合辖区情况,西安交警高新大队在科技路西口等地铁站、沣惠西路个别学校附近、西部大道沿线各大厂区附近、西太路沿线新接管区域的城中村村口,开展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专项行动。西安交警经开大队依托未央路凤城四路创文岗,对电动车载人行为进行纠正,对车上载人为非亲友的,除批评教育外,一律录入系统存档,有效筛查普通市民和“黑摩的司机”。

  B  4次行动出动警力12人次 被罚摩的司机都是“老面孔”

  昨日是西安市各中小学开学首日,同时,近期西安正在进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坚守护学岗和创文岗的同时,9月1日上午,西安交警新城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行了4次对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7时30分,新城交警采取便服非制式警车的方式,悄然出现在五路口地铁站东北角出口时,人行道上两名原本跨坐在两轮电动车上的中年男子想要骑车离开,交警上前制止,两人立即停了下来说:“今天没拉人。”交警提醒其出示微信收付款记录时,他们才承认自己就是摩的司机。

  现场民警告诉记者:“从2013年辖区交警全面严查黑摩的,2018年起,结合《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拳出击,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两三轮车,一律查扣。一定程度上有效打击并压缩了黑摩的生存市场,现在还在和交警打游击的,基本上是多次被处理过的‘老面孔’。”

  为在规定实施首日营造严抓严管的氛围,采取全天候不定时巡逻的方式,结合日常查处经验,进一步提高街面管控力度,下大气力净化辖区交通环境,力争基本扫清人流量密集场所周边非法载客突出现象,全时段全天候高效遏制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违法行为。仅9月1日上午,交警在北大街十字、五路口十字、永兴坊周边进行了4次行动,每次行动结束将查扣车辆送到执法停车场后,立即“杀个回马枪”。仅一上午,出动警力12人次,警车4辆次,共查扣非法营运两三轮6辆。

  摩的司机张某,两年来已多次因骑电动车载客被交警新城大队处罚,每次批评教育后张某都态度很好的承诺自己会立即转行遵纪守法,但过不了多久又会出现在地铁站口“拉座”。执勤交警发现,张某有3辆已经很旧了的超标电动车,被查一次就换另外一辆骑,目前新城交警已查扣了其两辆电动车。新规实施,交警将依托制度对其严管、重罚,并将其处罚信息存档。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在巩固对辖区主要干道、地铁公交客运站点、旅游集散地、购物餐饮等场所周边两三轮聚堆载客、非法载客营运的打击查处基础上,新城交警同时还兼顾对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逆行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低速电动车和行人的各类交通违法严查严管,突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违法乱象的循环出击。

  C  启动为期一个月联合整治 从自身做起拒乘摩的

  可能有些人有过乘坐摩的的体验,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摩的,走不走?”这句话也常常出现在地铁站、公交站等人流密集区域,等公交又怕耽误上班时间,这时摩的就成了“救星”。但是,非法载客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不仅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对乘坐者生命安全没有保障。

  《规定》正式施行,禁止利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非法载客,否则依法扣押车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非法载客三次以上的,上下班高峰期在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批发市场、商场、医院、学校、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非法载客的,最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规定》将摩的非法载客活动的处罚上限上升至5000元。此外,乘坐摩的也将被追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尽管西安交警及相关部门已在前期进行了宣传,但昨日早高峰时段,记者依然在地铁一号线半坡地铁站出口见到了四五辆“等座”的摩的司机。

  随后,在唐都医院门口,交警还对一辆未载客的电动三轮车进行了查处,车内多处粘贴有微信收款二维码。司机承认自己的车是拉客摩的。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暂扣。

  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副大队长白国屹说:“9月1日起,在灞桥区范围内开展由交警部门牵头,公安分局、城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参与,为期1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紧盯街面,强化管控,严厉打击。辖区地铁站、商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安排警力布防,便衣巡查,重点会从社区入手,让市民们意识到非法载客摩的的危害性,采取处罚和宣传并重方式。”白国屹说,也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出行安全,不要乘坐非法摩的等车辆。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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