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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一食品公司倾倒过期食品调料包但免于处罚 这是为啥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任婷 2020-09-11 16:28:35
[摘要]接举报后,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先期抵近侦察”,经甄别双樟村六组山沟内的固体废物疑似安康及食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生产的食品肉末茄子料理包(属于食品加工油脂类固废)。

  2020年8月5日,安康市石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接到“12369”环保投诉热线电话,群众反映在石泉县城关镇双樟村六组山沟内发现固体废物,影响周边环境。接举报后,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先期抵近侦察”,经甄别双樟村六组山沟内的固体废物疑似安康及食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生产的食品肉末茄子料理包(属于食品加工油脂类固废)。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案件,执法人员前往安康及食雨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现场取证、调查询问、走访群众,了解到该公司于8月5日7时40分,利用小型农用车将仓库内过期(因受疫情影响的滞销产品)的部分食品料理包运至城关镇双樟村六组山沟内进行倾倒,期间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属于随意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结合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规则,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要求,该公司属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且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鉴于该公司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滞销过期的食品料理包)为密封包装未泄露,且案发当日即采取措施将倾倒的料理包全部清理,环境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遏制,未造成危害后果,8月13日,经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华商报记者 任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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