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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启动 发现交易嘉陵江、汉江野生鱼可举报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婧 2020-09-21 20:51:17
[摘要]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决定自9月18日起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社会各界发现交易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被禁止的行为,可通过陕西省12315热线平台进行举报。

  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决定自9月18日起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社会各界发现交易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被禁止的行为,可通过陕西省12315热线平台进行举报。

  按照专项行动安排,2020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来自全国已经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包括陕西略阳、陕西太白滑水河、陕西丹凤武关河3个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嘉陵江、汉江、岷江、沱江、赤水河、乌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非法捕捞渔获物。

  全省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嘉陵江野生鱼”“汉江野生江鲜”等字样;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嘉陵江野生鱼”“汉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严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嘉陵江野生鱼”“汉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通告要求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广大消费者要自觉抵制长江、嘉陵江、汉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社会各界发现上述禁止行为的,可通过陕西省12315热线平台进行举报。

  华商报记者 李婧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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