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扶贫办等联合组成的国家评估组,对陕西省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进行了终期评估。目前,全省所有病区县已达到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标准。评估组先后听取了陕西省、宝鸡市及麟游县、咸阳市及旬邑县工作汇报,查阅了文件资料,入户走访了大骨节病患者家庭,实地调研了治疗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重点了解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患者救治和随访管理情况。在攻坚行动终期评估反馈会上,国家评估组组长、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表示,综合各项结果,评估组一致认为:陕西省62个大骨节病病区县、29个克山病病区县、107个碘缺乏病区县、8个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病区县、3个饮水型砷中毒病区县全部达到消除标准,61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县全部达到控制标准,已经实现了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目标。陕西省过去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主要有大骨节病、氟中毒、克山病、碘缺乏病和砷中毒5种。多年来,陕西省坚持采用服硒、补碘、改水、吃杂、讲卫生、退耕还林、移民搬迁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地方病逐年消退,大骨节病近12年无临床新发病例。但直到2018年实施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之前,全省仍有9个碘缺乏病区县、6个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县、8个燃煤污染型砷中毒病区县、33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县、19个克山病病区县没有达到控制或消除标准。按照国家与我省签订的责任书,我省需在2020年底消除和控制重点地方病危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从地方病源头防控和患者救治管理着手,全面提升防治水平。省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印发专项行动方案,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书。着力落实改水、换粮、易地搬迁等综合防控措施,努力消除发病根源。坚持患者为中心,加大经费投入,出台惠民政策,精准救治管理,提升生活质量。科学监测,严格评价,深入开展科研攻关。目前,全省所有病区县已达到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标准。
华商报记者 李琳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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